广州开发区 BP-I-2 等 4 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则(试行)》,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 , 经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挂牌公开出让位于广州开发区, BP-I-2 等 4 幅地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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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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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P-I-2 |
东区北片 |
工业用地( M2 ) |
45573 |
0.6~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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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XCD-A3-3 |
科学城东部 |
工业用地( M1 ) |
35170 |
1~2.5 |
50 |
|
3 |
SDK-B-3 |
永和隧道口 |
工业用地( M2 ) |
21000 |
1~2.5 |
50 |
|
4 |
YH-H4-2 |
永和区 |
工业用地( M2 ) |
65000 |
1~2.5 |
50 |
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见本挂牌文件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土地状况:出让人按规划要求完成平整后向竞得人移交。
二、土地配套条件: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负责出让地块的 “ 六通一平 ” (即地块周边具备道路、供水、排雨水、排污水、电信、供电接驳条件和按规划要求完成土地平整),接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施工临时用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按用地面积给与竞得人相应的临时用电补贴。补贴标准为(人民币):
2 万平方米以下补贴 15 万元; 2~5 万平方米以下补贴 20 万元;
5~10 万平方米以下补贴 25 万元; 10 万平方米以上补贴 30 万元。
三、建设期限:自出让人完成土地平整并向竞得人移交土地之日起计, 3 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 6 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 24 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土地出让合同》)。
四、挂牌竞买资格及要求:
1. 符合下表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竞买。
2. 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交符合下表要求的投资强度和项目注册资本以及按规划用途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以及提交 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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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投资总额要求 |
项目注册资本要求 |
规划用途要求 |
行业及竞买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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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P-I-2 |
≥ 500 万USD |
≥ 250 万USD |
用于建设工业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
在国内多个城市具有工业用钢结构厂房开发建设和管理经验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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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XCD-A3-3 |
≥ 3800 万USD |
≥ 3800 万USD |
用于建设专用设备制造业工业厂房和附属设施 |
研究、开发、节约能源技术,生产、加工节约能源设备、燃料乙醇生产设备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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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K-B-3 |
≥ 1700 万USD |
≥ 1700 万USD |
用于建设工业厂房及必要附属配套设施 |
研发、生产、加工电容器及各类电子产品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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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H-H4-2 |
≥ 6000 万USD |
≥ 3600 万USD |
用于兴建金属包装容器制造行业的工业厂房及其配套设施 |
生产、加工、研发用于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行业。 |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报价达到或高于起始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及保证金见下表。(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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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竞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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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P-I-2 |
东区北片 |
45573 |
2735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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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XCD-A3-3 |
科学城东部 |
35170 |
2111 |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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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K-B-3 |
永和隧道口 |
21000 |
1260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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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H-H4-2 |
永和区 |
65000 |
3900 |
390 |
每一次的增价幅度为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万元整数)。最终的成交价格为取得本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出让金,其中不包括契税等其他税费。
六、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由广州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 (以后简称“交易中心”) 承办和组织实施。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 302 号融汇大厦 10 02 。挂牌程序详见《挂牌出让基本流程及办事指南》。
本次地块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时竞买保证金账款必须已到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则视作对本地块的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保证金存入账号: 4400 1471 0010 5034 844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收款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
注意:请到银行转账、电汇,不得以现金、支票、 网上银行 支付方式缴款。
七、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八、土地出让金付款方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 一次性 付清。
九、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 2008 年 8 月 1 8 日至 9 月 6 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 2008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1 5 日 11 时。
(三)挂牌及竞买时间: 2008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16 日 15 时。
若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申请时未到账,则不予办理竞买申请。
十、本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www.laho.gov.cn] 均有刊登,有关挂牌地块的资料和出让规则可于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广州开发区网 [www.getdd.gov.cn\ 招投标(土地出让)公告 \ 土地出让公告 ] 下载。联系电话: 020- 82208656 ,联系人: 邵 先生。
十一、竞买申请人名下有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或有不良业绩的,不能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