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我局定于 2008年8月12日至2008年9月18日15时整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公开挂牌出让 海珠区、花都区 和番禺区共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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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最低 交易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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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
港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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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珠区工业大道新业路东侧地段 |
二类居住 用地 |
6875(可建设用地面积5018) |
≤ 3 |
≤ 15054 |
500 |
550 |
200 |
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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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都区风神大道南马溪村 1号地块 |
商品住宅用地、文化设施用地 |
150445(可建设用地面积132357) |
≤ 1.2; ≤1.6 |
≤ 135380; ≤31264 |
2400 |
2800 |
500 |
24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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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都区风神大道南马溪村 2号地块 |
商品 住宅用地 |
82035(可建设用地面积68538) |
≤ 1.2 |
≤ 82246 |
1400 |
1600 |
300 |
1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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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番禺区新造镇 小谷围大学城DSW0201地块 |
旅馆业用地 |
14195(可建设用地面积13534) |
≤ 1.8 |
≤ 24361 |
480 |
500 |
200 |
4872 |
地块 1出让附带条件:
(一)现场为原用地单位综合厂的生产场地,建有简易厂房、仓库、两层临建商铺等临时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 4307.5平方米,目前,部分建筑物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临时建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由原用地单位负责解决;
(二)本地块按现状公开出让, 在现有资料情况下,由竞买人调查核实,若发生标的物瑕疵由竞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三)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60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缴清后,由原用地单位负责交地。
本次出让地块其他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有关规划文件, 有关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 70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 40年,其他用地50年。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 、闲置土地、严重违反出让合同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的,连同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
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申请人须于 2008年8月12日至2008年9月2日(工作日,9:00-12:00,13:00-16:30)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资料详见《竞买须知》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竞买资格后,我局将在 2008年9月8日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或港币)必须在2008年9月17日前(包括9月17日)到达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江新城分理处,账号:4400 1420 3140 5017 0392;港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 4401 3020 4002 2050 0160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交付。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竞买保证金收据进行报价,本次挂牌提交报价单竞价时间为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18日12时。
七、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的要求以及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以人民币足额缴交成交价款,按期完成开发建设,不得以国家外资管理等理由延迟缴交成交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成交价款的期限。
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306室索取或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 31号
咨询电话 :37585314、37585345—3085、2478、5058、5077
互联网地址: http://www.laho.gov.cn/sale/announce.htm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